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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好消息!河北城乡医保六统一 非本地户籍可参保

    信息发布者:李增明
    2017-03-30 20:18:17   转载

    省长张庆伟3月28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,研究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》,推动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  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


      整合工作已圆满结束

      会议指出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,2016年5月,我省出台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,目前整合工作已圆满结束。

      城乡医保“六统一”

    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会议提出,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并完善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及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统一覆盖范围、统一筹资政策、统一保障待遇、统一医保目录、统一定点管理、统一基金管理,推动医疗保障更加公平、医疗管理服务更加规范、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。

    城乡医保“六统一”城乡医保“六统一”

      参保范围有哪些?

      会议明确,参保范围包括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,以及各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。

      非本地户籍可在居住地参保

      非本地户籍城乡居民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,凭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

    起付标准各地确定起付标准各地确定

      起付标准各地确定

      各统筹地区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,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和住院起付标准、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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